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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19649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3-04-12 |
| 發文機關: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住建局行政檢查工作計劃 | |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含住房 | 發布日期:2023-04-12 |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健康有序發展,現結合住建部門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范圍對象
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燃氣企業、供水企業及個戶
二、檢查時間
2023年1月-12月
三、檢查事項
1、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不正當手段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等情形的行政檢查
2、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行政檢查
3、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行政檢查
4、對公租房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5、對城鎮燃氣行業工作的監督管理
6、對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及事中事后情況進行行政檢查
7、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建筑業企業發承包情況的行政檢查
8、對已取消占用城市道路作為集貿市場審批及事中事后情況進行行政檢查
9、對城市供水單位使用供水設備、管網保障水質安全的行政檢查
10、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檢查
11、對城市綠化工作的檢查
四、檢查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3、《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4、《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5、《城市供水條例》
6、《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7、《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8、《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9、《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13、《山西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1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6、《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1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18、《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19、《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
20、《山西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
五、行政執法檢查要求
(一)依法依程序檢查。執法檢查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現場執法監察職權,切實履行執法職責,并依照法定職權開展執法工作。必須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兩人或兩人以上,并示證檢查。每次執法檢查必須規范制作現場檢查文書。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二)行政執法檢查采取“雙隨機、一公開” 監 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的方式。
(三)隨機抽查事項占比實現80%,隨機抽查的單位數占所有檢查單位的比重不低于5%,檢查頻次不少于2次/年。
(四)嚴格按照行政檢查計劃要求予以落實,并遵守有關廉政紀律,公正、公開、公平執法,虛心接受執法對象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