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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1236931-5/2018-03182 | |
| 發文字號:沁政辦發〔2017〕13號 | 著錄時間:2017-03-29 |
| 發文機關: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危房改造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沁縣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含住房 | 發布日期:2018-04-10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沁縣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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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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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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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解決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問題的意見》(晉政發〔2008〕25號)及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下達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的通知》(晉建村字〔2017〕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
2017年完成804戶農村危房改造建設任務,其中四類重點對象戶104戶,一般貧困戶700戶。?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分期分批推進。先無房、危房戶,后其他困難住房戶。?
——因地制宜,分類分戶解決。按照舊房維修、危房改建、無房新建等不同類型逐戶解決。?
——先易后難,滿足安全居住。堅持低標準起步,廣范圍覆蓋,滿足安全適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導,社會多方參與。農戶自力更生,群眾互助,政府補助、住戶投入、社會幫扶的共同解決方法。?
——節約用地,堅持一戶一宅。農戶不得占有兩處宅基地,新占地后要將原有宅基地退還集體。?
二、方法和措施?
(一)危房改造對象?
1.危房改造對象標準。指居住在房屋存在局部危險的C級和整體存在危險的D?級危房或房屋已經倒塌屬于無房戶的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因病返貧戶、享受國家定期撫恤的農村重點優撫對象等農村特困戶及其他貧困戶(沁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030元×1.5倍=4545元,農村人均年純收入不超過4545元)。?
另: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困難家庭,子女有經濟能力、但不履行贍養義務造成住房困難的家庭,因地質災害等原因已享受過國家實施整體搬遷優惠政策的住房戶不在此解決范圍。?
2.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認定農村住房解困對象,按下列規定執行:?
(1)農村低保戶和分散五保戶及其家庭困難情況,由縣民政部門審查認定。?
(2)農村危房改造中的住房困難戶,由縣住建部門審查認定。?
(3)村低保邊緣和因災因病返貧的住房困難戶,由縣住建部門會同縣民政部門審查后認定。?
另:縣城規劃區內的農村住房困難戶,不在農村危房改造范圍(定昌鎮:北石垢、南石垢、合莊、北寺上、溫莊(含劉家坡)、小河、紅坡、煙立、東良基、西良基、西渠上、中陳;段柳鄉段柳村、長勝、泊村、暖泉、宋家溝、青屯、南頭);已經在殘疾人危房改造中解決了住房問題的農村貧困殘疾人,不再重復解決。今后,在解決經民政部門認定的農村扶貧搬遷和殘疾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時,可適用農村危房改造政策,但不能重復適用其他優惠政策。?
(二)危房改造方式?
在解決農村危房改造中,堅持個人自籌與政府補助相結合,多方面、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堅持舊房利用與新房建設相結合,多方式、多手段推進改造工作;堅持統一組織建設維修與住戶自行修建相結合,多途徑、多方法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工作要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與村莊整治、土地整治、村莊綠化結合起來,結合農村困難群眾的意愿,優先考慮新農村建設規劃的要求,優先向殘疾人危房改造政策傾斜,采取新建、改建、修繕、置換或其他方式,做好改造工作。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
1.新建住房。對沒有住房或現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現有住房也無法解決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決。?
2.改建住房。對原住房己成危房,但還有一定利用價值的,可采取對原住房進行改建的方式解決。?
3.修繕住房。對原住房己經嚴重破損,但修繕后還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繕原住房的方式解決。?
4.置換住房。對于沒有住房的,可在本村置換解決,即在原住戶自愿的前提下,收購現有依法批準建設的空置住房,并進行維修后,安排沒有住房的困難群眾居住。?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建筑面積。新建(不包括新批宅基地)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積可按困難群眾戶籍人口確定,改造后住房面積達到人均18平方米以上,戶均面積以不超60平方米為宜,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上世紀70年代以前的住房可以新建;80年代以后的在原房屋基礎上按現有住房面積修繕;置換住房的,參照新建住房的面積標準實施。?
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統建住房為制約土地,可實施二層建筑建設方式解決。?
2.質量標準。農村危房改造以改變房屋院落面貌、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為前提,確保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安全、實用、經濟”。具體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應為一層磚混或磚木結構的平房,鋪水泥地面,刷內外墻壁,門窗洞口有安全支撐,性能要安全適用。?
(2)修繕住房,根據實際情況,可選做墻壁維護、屋頂維修、鋪水泥地面、刷內外墻壁,一般為一層磚混或磚木結構的平房,性能要安全適用,土木結構和土窯洞不在修繕范圍內。?
(3)置換住房,應購買本村內的一層磚混或磚木結構的平房,鋪水泥地面、刷內外墻壁,性能要安全適用。?
(4)建筑節能戶,應至少有兩項建筑結構達到節能標準。?
(5)工程竣工后,由領導組成員單位及鄉鎮進行分組質量監督、驗收,工程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材料按本地全年價格平均數計取。?
(四)補助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具體每戶補助標準:住房戶計劃平均補助14000元(包括中央、省、市、縣四級配套),具體金額由我縣實際情況確定。?
(五)資金籌措與管理?
1.危房改造資金的籌措。2017年“四類重點”對象任務由國家統一補助,戶均1.4萬元,地方各級政府只對一般貧困戶給予補助,一般貧困戶原則上仍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共同配套解決補助資金,平均每戶改造補助標準為1400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7500元;省級財政補助2600元;市級財政補助1950元;縣級財政補助1950元;示范節能戶由中央配套資金平均每戶2500元(任務尚未確定)。隨著改造任務的擴大增加,改造工作的摸底調查、建立檔案、工作培訓、監督管理等工作經費由縣、鄉級財政根據工作需要專項列支。?
2.解困資金的管理。中央、省、市財政專項補助資金連同我縣補助資金一并在銀行專戶儲存管理,經驗收合格后,根據核發標準直接發放到申請人個人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
(六)工作程序?
農村危房改造按照下列程序開展工作:?
1.個人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山西省危房改造申請表》,并提供戶籍、住房和低保等證明材料,資料一定要完整、詳實。?
2.評議公示。村民委員會對收到的危房改造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定改造對象,確定質量監督人(黨員或村民代表)并予以公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評議公示后,對符合條件的,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向申請人說明情況和依據。由村委會主要領導對申請人的申報資格,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主要責任。?
3.審查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申請材料,要及時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報縣級住建、民政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并說明原因。審查結果應在鄉鎮人民政府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必要時,由鄉鎮分管領導組織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住房和家庭經濟情況等進行調查核實。?
4.核準上報。縣住建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復核。民政部門主要對低保戶和優撫對象進行復核,住建部門主要對住房困難情況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核準其享受住房解困優惠政策,并按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分年、分批改造優惠政策和改造計劃,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5.組織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本地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相應的工作目標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組織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縣級負主要責任、鄉級負直接責任、村級負具體責任,各鄉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出臺工作方案,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落實相應的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創造良好的辦公條件,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
每年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將細化至各鄉鎮、村,要明確任務,各負其責,狠抓落實,定期對各鄉鎮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住建部門負責補助資金的管理及技術把關;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危房改造工作的資金籌措方案和資金監管工作;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和優撫對象等困難群眾,配合住建部門搞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解決必需的危房改造住房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解決列入計劃的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村的困難群眾住房問題;審計部門負責危房改造資金的審計監督工作。各鄉鎮應加強對危房改造戶情況真實性的調查力度,鄉鎮紀檢部門應加強危房改造的事前檢查;同時各鄉鎮應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宣傳力度,印制宣傳資料,縣住建局在農廉網上傳政策文件,讓更多的群眾了解農村危房改造政策。?
(三)制訂解困規劃?
根據上級安排和全縣總體要求,目前,我縣進行的是3年危房改造(2015—2017年)計劃中的最后一年,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要和上級精準扶貧工作相結合,建立危房改造檔案,扎實做好“危房改造脫貧一批”的工作;在全面、準確掌握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情況的基礎上,堅持“分期分批推進、分戶分類實施”的原則,依據農村困難群眾安全適用居住的標準,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和切實可行的要求,制訂鄉鎮危房改造工作的總體規劃、提出年度計劃、改造名單和實施方案。?
(四)組織工程驗收?
1.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組對本鄉鎮年度危房改造戶進行全面驗收,并對驗收的真實性及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由縣領導組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組成驗收組進行竣工抽查驗收,抽查數量為全縣年度任務的30%,對包括改造任務完成情況、改造工程質量、改造檔案建立與管理情況、配套資金使用管理、網上錄入等情況進行檢查,不再對各鄉鎮的申報資格、資料真實性負責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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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沁縣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組?
2.沁縣2017年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分配表?
3.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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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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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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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張宏偉??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李佩璋??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張俊峰??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
楊宏斌??縣財政局局長?
吳高宏??縣民政局局長?
武一華??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郭建斌??縣審計局局長?
張國玲??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局支部副書記?
各鄉鎮鄉鎮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張國玲同志兼任,辦公室電話:702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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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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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2017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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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名稱? |
總任務數? |
其中一般貧困戶? |
其中四類重點對象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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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昌鎮? |
90? |
8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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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鎮? |
80? |
7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郭村鎮? |
80? |
7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故縣鎮? |
90? |
8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冊村鎮? |
90? |
8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漳源鎮? |
80? |
7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段柳鄉? |
60? |
5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松村鄉? |
60? |
50? |
10?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牛寺鄉? |
15? |
10? |
5?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次村鄉? |
35? |
30? |
5?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南里鄉? |
45? |
40? |
5? |
|
|
南泉鄉? |
39? |
35? |
4?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楊安鄉? |
40? |
35? |
5?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
合計? |
804? |
700? |
104? |
繼續完成上年度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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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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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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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鄉鎮要嚴格落實“為農村經濟最貧困、住房最困難的困難家庭解決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求,確保對象認定公正、房屋質量安全、資金足額到位。?
二、堅持整村推進,優先安排危房數量較多,相對集中的中心村,實現既建新房,又見新村。?
三、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入住后,原有危房應拆除,消除安全隱患,改善鄉村整體風貌。?
四、嚴格檔案管理及任務完成要求,分解一戶,建檔一戶。2017年下達任務后于3月底前完成上年(2016年)任務信息錄入,6月底對2016年全部任務進行竣工驗收。?
4月底完成2017年任務信息錄入,9月底完成竣工驗收信息錄入,10月份進行全面驗收。?
五、各鄉鎮應嚴把工程質量、安全關,各改造戶應與工程施工方簽訂合同,工程質量實行終身制。?
六、建筑節能示范工作要統籌考慮,在上級明確任務后另行下達到各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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