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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15211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3-03-17 |
| 發文機關: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危房改造動態監測和保障機制 | |
| 主題分類:機關事務 | 發布日期:2023-03-17 |
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危房改造動態監測和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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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央關于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部署,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間,在保持政策穩定性、延續性的基礎上調整優化,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探索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安全為本。以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有保障為根本目標,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加強質量安全技術指導與監督管理,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統籌提升農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風貌。
農戶主體。農戶是實現其住房安全的責任主體,對于發現安全隱患,應提出危房改造申請并組織實施,實施危房改造的農戶應充分參與改造方案選擇、籌措資金、投工投勞、施工過程質量監督與竣工驗收等全過程。
公開公正。各鄉鎮、縣直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政策,通過電視、報紙、宣傳欄、宣傳日活動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種形式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公開危房等級評定標準、程序和評定結果,公開申請條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因地制宜。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設標準等,指導農戶采取多種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設成本。
提升質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改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接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三、保障對象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
(二)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方面。為保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性,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農?戶本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序,對經鑒定或評定住房確屬C級或D級或無房戶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請確有困難的,由村委會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各鄉鎮、縣直各相關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暢通問題反映渠道,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支持范圍。
四、保障方式
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根據房屋危險程度和農戶改造意愿選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等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屬于因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重復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情況說明,并上傳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
各鄉鎮要積極采取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周轉使用,解決其住房安全問題。村集體也可以協助盤活農村閑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鄉鎮政府可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避免農戶因建房而返貧致貧。
五、管理要求
(一)加強危房改造實施管理
1、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和數據互通共享,健全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對于監測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要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制度,解決一戶,銷號一戶,確保所有保障對象住房安全。
2、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建立農村房屋生命周期管理和農房定期體檢制度。各鄉鎮政府及村兩委要嚴格落實農戶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過程技術指導與監督等職責,進一步加強鄉村建設管理與技術力量,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村函[2018]172號),加強施工現場巡查與指導監督,建立改造房屋工程量清單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指導做好竣工驗收,確保改造后房屋質量安全。
3、組織開展技術培訓。各鄉鎮要做好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宣傳,緊抓業務人員培訓,業務培訓要覆蓋到村兩委。要加強對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并為農戶對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維護與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各鄉鎮要逐戶開展擬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房屋等級初判,縣住建局組織專業人員對擬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房屋等級進行逐戶鑒定工作,確保危房鑒定準確,不落一戶。
4、實行現場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各鄉鎮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后上報縣危改辦組織驗收,驗收重點包括補助對象確定、工程質量、工程清單、資金撥付、檔案資料、舊房拆除及群眾滿意度等。
5、提升農房建設品質,在確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加強農房設計,提升農房建設品質,完善農房使用功能,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改造和建設,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
6、加強檔案信息系統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戶一檔”臺帳,做到改造一戶、銷號一戶,精準實施幫扶改造。及時準確將每一戶危房改造對象的家庭況、房屋改造的進展情況錄入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加強危房改造信息系統的動態維護和管理,各鄉鎮對信息錄入的準確性負責,縣住建局將定期組織抽驗核對,及時掌握工作進展,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二)嚴格補助資金使用管理
1、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不得將補助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等與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無關的支出,不得在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堅決查處挪用、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索要好處費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禁止單純將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于房屋粉刷、裝飾等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用途,堅決制止單純的“刷白墻”現象。
2、防止補助資金撥付不及時、擠占挪用和滯留,驗收合格達到補助資金撥付條件的由縣住建局將農戶名單提供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及時發放補助資金,支付時間不應晚于竣工驗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和滯留。
3、嚴肅查處套取冒領補助資金及基層工作人員索要好處費,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檢查,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資金行為的懲處力度,并及時將相關違法行為移交紀檢部門。要加強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節審查結果的信息公開,及時調查處理群眾舉報,建立信息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強化保障措施
1、落實部門職責。各鄉鎮、縣直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政策引導,形成協同推進工作合力。縣住建局負責統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組織農村房屋安全性鑒定;縣財政局負責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縣民政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縣鄉村振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縣鄉村振興局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
2、加強信息共享。各鄉鎮積極推進工程實施,充分發揮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用,持續跟蹤住房安全保障情況,加強與縣直各相關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給予妥善幫扶,切實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
3、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建立農戶主體、政府補助、社會幫扶等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展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減輕自然災害等原因對農戶住房和生活的影響。加大對農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向獲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農戶提供貸款支持。
4、健全調度統計制度。各鄉鎮要完善改造農戶“花名冊”,實施臺賬管理,強化節點管控,及時查擺政策執行、組織管理、工程質量等方面的問題,要健全統計制度,自5月份起,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月報制度,及時準確掌握危房改造計劃落實、實施進度、監督管理等情況,每月20日前,報送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及時總結經驗,圍繞保障對象確認、資金補助標準、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維修管護等方面積極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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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