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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7100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4-10-31 |
| 發文機關:沁縣統計局 | 主題詞: |
| 標題:關于新修改統計法施行時間的說明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10-31 |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法技術規范(2024)》,修改法律包括修正案、修正和修訂三種形式。以修正方式修改的法律,法律施行日期不作修改。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改是采取修正方式進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24年9月13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修改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修改的內容自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未修改的內容仍按照原施行時間施行。因此,根據修改決定重新公布的修改后的統計法,仍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