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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31153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5-12-11 |
| 發文機關:沁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關于山西省絳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沁縣段)擬作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審批決定的公示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5-12-11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7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355-7023778???
電子郵箱:qxxzspglj@163.com
通訊地址:長治市沁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一、建設項目概況:
????山西省絳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沁縣段)(項目審批文號長水河湖[2024]180號),治理起點位于沁縣故縣鎮西溝村,治理終點位于下安莊村,治理長度為8.5km。本項目為新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岸坡防護、泉眼保護、生態緩沖帶、布設管理范圍公示牌和界樁等,工程實施僅對原有河岸進行加固,不改變河水流向。工程實施不僅明確了河道的管控范圍,而且起到了引導河水流向,保護堤岸兩側農田、高岸、村莊的作用。
二、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區及臨時占地灑水降塵;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和棄土棄渣采用帆布覆蓋;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避免汽、柴油的泄漏,減速慢行;物料不宜裝載過滿,車廂需加蓋篷布;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風天氣禁止拌合;確保建筑施工揚塵達到“6個100%”。
(二)認真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場地設廢水沉淀池,廢水處理后用于場地灑水抑塵;基礎結構盡量在非汛期完成,同時確保河道通暢;施工期加強管理,不得將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棄置在河道內,不得污染河流水質,影響河道行洪。
(三)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階段和工程進度,合理布置施工機械,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四)嚴格落實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及時回填,臨時堆放場地須做好截排水溝、遮蓋措施;河道開挖的土石方全部回用;建筑垃圾由專人清運到沁縣烏蘇內燃磚廠綜合利用處理;工程建設開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環衛工人運送到指定垃圾場處理。
(五)加強社會環境防范措施。施工時要減少對社會生活環境的影響。
(六)加強生態環境防治措施。臨時施工場地優先利用既有場地、荒地或植被稀疏區域,嚴禁占用植被茂密區,從源頭減少破壞;緊鄰耕地的河段施工應盡量避開農耕期;若確需占用耕地,須依法給予經濟補償,并在完工后將土地恢復至原有耕作水平;工程結束后,對臨時用地及時進行場地平整和植被綠化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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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