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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2-00868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2-01-14 |
| 發文機關:沁縣自然資源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嚴厲打擊私挖濫采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 |
| 主題分類:國土資源能源 | 發布日期:2022-01-14 |
為嚴厲打擊非法采礦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切實保護國家礦產資源,維護全縣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安全、規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沁縣自然資源局決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進一步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和“礦霸”“沙霸”及其背后的“保護傘”專項行動?,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未經批準,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開采、銷售、買賣礦產資源活動。
二、全縣范圍內禁止下列違法行為,一經發現查證屬實,自然資源局將依法嚴厲打擊:
(一)各類私挖濫采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后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
(四) 未經批準擅自以各種工程名義變相開采的違法行為;
(五) 違法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內挖砂、采石、取土等違法行為;
(六)涉嫌“礦霸”“沙霸”及“保護傘”行為。
(七)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收購、儲存、買賣、運輸或窩藏、轉移以及利用其他方法掩飾、隱瞞非法開采的礦產資源?! ?/p>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繼續實施私挖濫采違法犯罪的,一經發現查證屬實,將由公安機關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五、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私挖濫采線索。沁縣自然資源局舉報電話: 0355-7024472
特此通告。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