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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52467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4-05-07 |
| 發文機關:沁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集中整治縣城亂停亂放車輛的公告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05-07 |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縣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進一步規范縣城道路通行秩序,為廣大市民創優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經研究決定,在前期規范縣城友誼街停車秩序的基礎上,現就相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關于縣城友誼街亂停亂放問題
(一)2024年4月25日公告繼續執行,望廣大市民嚴格遵守公告內容。
(二)在2024年4月25日公告基礎上,新增“友誼街原交通局至漳河橋西老杜紅瓦專賣店沿線花池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嚴格按照順向、依次、有序的原則,靠近花池平行停放車輛,且只能停放一輛車,不得并排、豎向停放,必須留有足夠的距離讓非機動車及行人通行,違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教育或處罰。”
二、關于縣城沁州路亂停亂放問題
在縣城沁州路沿線(原交通局十字口至長勝村)兩邊停放的車輛,在新規劃的停車泊位未施劃前,必須按照順向、依次、有序的原則單排停放,不得逆向、并排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在距離各紅綠燈路口20米內停放,違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教育或處罰。
三、縣城其他道路亂停亂放問題
縣城漳源北路(原人民路)、漳源南路(原勝利路)、沁陽東街(原東風街)、沁陽西街(原紅旗街)繼續執行24小時禁止停車嚴管措施,除以上四條主要街道及友誼街、沁州路外其他道路,必須按照順向、依次、有序的原則單排停放,不得逆向、并排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在距離各紅綠燈路口10米內停放,違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教育或處罰。
四、本公告內容實行全天候24小時執行制度,從2024年5月11日起執行,望廣大市民和交通參與者遵照執行。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