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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66052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3-12-25 |
| 發文機關:沁縣民政局 | 主題詞: |
| 標題:最低生活保障辦事指南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3-12-25 |
一、申請條件?
持有沁縣農業或非農業戶籍,在沁縣長期居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沁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沁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
二、設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申報材料
申請家庭戶口簿;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申請家庭書面申請;申請家庭從業人員收入證明;贍撫養人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審核審批表。
四、辦理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