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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64628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3-12-20 |
| 發文機關:沁縣民政局 | 主題詞: |
| 標題:養老服務補貼申請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3-12-20 |
申報材料:
提供已辦理了養老許可證的相關資質證明資料(相關證明含:法人資格證明文件;注冊機構名稱,章程;
竣工驗收合格、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驗收或審查意見;
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和備案憑證;
產權或租賃合同;
從業人員的資料;
資金來源證明,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其它法律的材料等
流程:
申請人向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縣民政局按程序上報縣政府,按縣政府批示辦理;
由縣財政發放相關補助。
設立依據: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三、政策措施
(四)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可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并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