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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14811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5-06-13 |
| 發文機關:沁縣民政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民政局關于殯葬服務行業誠信經營告知書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5-06-13 |
各殯葬服務行業經營者:
為切實維護全縣殯葬服務市場經營秩序,規范殯葬服務范圍、殯葬服務收費、殯葬用品銷售等經營行為,促進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場競爭,保護經營者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殯葬服務誠信經營行為告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殯葬服務市場主體應當自覺遵守《殯葬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依規從事殯葬服務,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殯葬服務市場秩序。
二、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各殯葬服務市場主體要持證經營,不擅自擴大經營范圍,在銷售殯葬用品和提供殯葬服務時要加強價格自律,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禁止以次充好、漫天要價、強制消費、只收費不服務。殯儀館要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部分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對實行市場調節價部分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定價。禁止價格欺詐、強制捆綁服務等違法行為。
三、依法執行殯葬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山西省殯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紙人、紙馬、紙房、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區生產、銷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禁止喪事活動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假冒殯儀館名義,違法違規開展遺體接運、存放、整容等殯葬服務行為。
沁縣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