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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29721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5-11-27 |
| 發文機關:沁縣水利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公告 | |
| 主題分類:水利水務 | 發布日期:2025-11-27 |
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劃定了連片范圍在5公頃以上的全縣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依據水利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指南》,劃定連片范圍在5公頃以上的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33.7065平方公里。具體分布范圍和面積見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違反本公告規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予以處罰。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