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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08097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1-05-21 |
| 發文機關:自然資源局 | 主題詞: |
| 標題: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沁政征補告〔2021〕3號 | |
| 主題分類:土地 | 發布日期:2021-05-21 |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規定,我縣擬征收漳源鎮口頭村集體土地0.5959公頃(8.94畝)。為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確保征地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具體征地安置補償情況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漳源鎮口頭村(詳見附圖)
二、土地現狀:
漳源鎮(鎮)口頭村,用地總面積0.5959公頃,其中:農用地0.5959公頃(含耕地0.5202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四、征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片區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0〕16號)執行,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按《關于沁縣征地拆遷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指導意見》(沁發改發〔2020〕44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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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類名稱 |
面積(公頃) |
統一年產值標準(萬元/公頃) |
執行標準倍數 |
土地補償占比 |
土地補償費(萬元) |
安置補助費占比 |
安置補助費(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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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旱地 |
0.5202 |
32.4540 |
1 |
0.4 |
6.7530 |
0.6 |
10.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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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澆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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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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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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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農用地 |
0.0757 |
32.4540 |
1 |
0.4 |
0.9827 |
0.6 |
1.47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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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 |
||||||||
|
未利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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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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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5959 |
7.7357 |
11.6037 | |||||
(二)擬定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及標準
| 種類 |
數量 |
價格 |
補償費 |
標準 |
五、擬定被征用土地安置方式: 貨幣補償安置 。
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和相關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漳源鎮口頭村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八、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和相關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本公告發布30日內以書面形式報沁縣自然資源局。
沁縣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