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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19021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5-07-25 |
| 發文機關:沁縣自然資源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自然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公示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5-07-25 |
沁自然資執處公示[2025]第2號
一、當事人:郭鑫
二、主要違法事實:2025年3月11日下午,冊村鎮堯山村村民郭鑫私自在郭村鎮郭家莊村河道挖一車沙及無證開采砂礦產資源。
三、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自然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沁自然資執處罰字[2025]第4號 )
四、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參照2021年縣物價部門為公安機關查處挖沙案件出具的每方80元的價格認定作為價值依據。
五、罰款數額:384元人民幣
六、執法單位名稱:沁縣自然資源局
七、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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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