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政府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目錄>縣政府工作部門>沁縣教育局>公開內容>義務教育領域>政策文件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號:000014349/2023-41712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3-08-22 |
| 發文機關:沁縣教育局 | 主題詞: |
| 標題:2023年沁縣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 |
| 主題分類:教育 | 發布日期:2023-08-22 |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23〕8號)和《長治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長教辦字〔2023〕4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推進“清廉學校”建設,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結合我縣實際,就做好我縣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雙減”政策,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堅持依法依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依法規范招生入學行為。
(三)堅持屬地管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于義務教育實行“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規定,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由縣教育局統籌協調,各學校密切配合,服從安排,全程負責組織實施。
(四)堅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著力完善制度體系,著力健全體制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招生過程
(一)落實國家法定要求
1.執行免試入學條件。小學招生對象為凡年滿六周歲(出生日期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兒童依法報名入學,各學校嚴禁招收未滿6周歲兒童入學。初中招生對象為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采取或者變相采取筆試、面試、面談、評測、考核、測試、簡歷篩選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不得將各種競賽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各小學不得向任何初中學校提供畢業學生的考試、測試成績和成績排名。各初中學校不得收集畢業生成績排名或向學生家長承諾設立重點班、實驗班,變相掐尖選生源。
2.落實劃片招生入學。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縣教育局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綜合分析研判全縣中小學校分布狀況和各學校科學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的承載量,合理測算學位供給,科學劃定每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范圍、招生人數,規模軌制,按照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標準下發各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義務教育。
各中小學校招生規模軌制等詳見《沁縣2023年中小學校招生規模軌制、招生人數、招生范圍規劃表》(附件1)和《沁縣中小學招生入學縣城街道范圍示意圖》(附件2)。
3.落實“公民”同招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縣教育局統一管理,嚴格控制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縣教育局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長治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室字〔2022〕15號)確定沁縣育英學校、長治市玖如中學招生數,確保招生后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占比不超本縣區規劃年度目標。2023年秋學段,沁縣育英學校招生計劃數為小學一年級45人,初一年級70人,長治市玖如中學招生計劃數為初一年級70人,各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學生自愿報名。如報名人數未超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教育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不得擇校。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公告要報教育局基教股審核備案,嚴禁學校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公告,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跨縣區域招生。
(二)做好特殊人群保障工作
4.保障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為了響應縣委、縣政府創設良好營商環境的號召,認真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教育入學政策,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未在沁縣上學的沁縣籍學生和外來務工非沁縣籍隨遷之女學生,計劃到沁縣公辦學校上學的,由監護人持相關證件(畢業證、戶口簿)于8月21日、22日到沁縣教育局基教股審核、登記。凡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攜帶報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相對就近有余額學位的學校報名入學。當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入學,當報名人數已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有余額學位的學校入學,不得擇校。
進城務工的隨遷子女入學以第三中學、第五中學、東風小學、明德小學、西關小學、南石后小學為主,其余學校視學位空缺情況積極安排。沁縣中學、實驗中學嚴禁招收寄宿生。各學校要嚴格審查,嚴禁招收在“小飯桌”食宿的學生。
5.重視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的長效機制,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義務階段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妥善安排隨班就讀,以每班1-2人為宜,最多不超3人,所在范圍的普通公辦學校不得拒收具備入學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具有本縣戶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聽障和視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統籌、協調,安排到沁縣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就讀,特殊教育中心學校招生報名工作與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同時進行。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原則上由沁縣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做好送教上門工作,規范推進送教上門服務制度化、規范化,提高送教服務的質量。保障送教服務每周1-2次(偏遠地區每周1次)、每次2-4課時,每年送教120課時以上。使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應達到95%以上。
6.做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貧困家庭兒童入學工作。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困境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特別是建檔立卡的適齡兒童少年,摸清底數和情況,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做好入學工作,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食宿。
7.落實優待對象入學政策。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各類優待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保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
8.層層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各義務教育學校要認真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并提出申請,報教育局基教股備案。不得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的“國學班”“私塾”“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同時各學校結合招生入學和新學期開學工作,加強開學前后數據對比,摸清應入學未入學、開學未返校復課學生的去向,建立工作臺賬動態管理,堅持“一人一案”,精準施策,應勸返盡勸返,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輟學的底線。
(三)規范招生入學流程
9.做好報名前期準備工作。各學校要認真學習實施方案,結合各校實際制定招生入學具體方案,明確分工,完善入學報名審查、登記、匯總、上報等環節,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學校要積極宣傳招生政策,讓家長及時了解各招生學校的招生方案、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流程、報名所需資料和學位空缺等情況,引導家長適時到符合條件的學校報名。
10.做好報名過程審查工作。各學校根據需要可聘請相關部門專業人士、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同縣教育局包校領導、包校股室長、包校責任督學、學校負責招生工作人員組成招生入學工作審查組,嚴格審查報名資料,對家長填寫的《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3、附件4)、相關證件和佐證資料進行聯合審查,審查后學校留存家長簽字的原件復印件,備派駐紀檢組和教育局進一步復查。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根據需要要求學生提供。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完成證明、計劃生育證明、戶籍地無人監護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證明材料,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時限不得超過6個月。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11.做好報名時間安排工作。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局安排的時間和要求及時宣傳政策、組織報名、上報信息等,保證招生入學工作順利進行。
(1)8月21日前,各中小學校要摸清招生范圍適齡兒童人數,制定各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經縣教育局包校領導、包校股室長審核簽字后,報縣教育局基教股備案。
(2)8月23—25日,各學校公布各批次報名時間,組織報名。報名批次及時間按下列規定執行:
8月23日 第一批次:房戶一致(含鄉鎮中心校):其戶口隨父母在同一戶籍上,戶主和房主是父或母;有戶無房:戶口在本范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戶口不屬本范圍,但父母一方為本范圍戶口。
8月23日下午6:00前將第一批次報名學生的《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3)和《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4)報基教股。
8月24日 第二批次:有房無戶:戶口不屬學校服務范圍,但家庭住址在服務范圍內,房主為父或母;親子關系:戶口隨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親屬戶口或住址在服務范圍內。
8月24日下午6:00前將第二批次報名學生的《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3)和《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4)報基教股,確定前二批次名單。
各學校公示該校前兩批次登記入學學生名單和學位空缺數。各學校在規定招生人數中預留10%的學位用于服務范圍內在建未入住或特殊原因的學生轉學和因休學留級,確定第三批次招生人數。
8月25日 第三批次:符合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條件的,家長可攜帶報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到有余額學位的學校報名。
各學校對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學生根據《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4)填寫《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3),經縣教育局包校領導、包校股室長、包校責任督學審查簽字后加蓋公章(一式三份:學校留存一份、公示一份、基教股報送一份)于8月25日下午18:30前上報基教股備案,招生工作結束。
(3)8月26日,各學校公示新生名單。在公示無異議后,打印公示圖片校長簽字后加蓋公章報基教股備案。
(4)8月27日,進行均衡編班的學校將《學生花名表》、《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花名表》紙質版、電子版一并報基教股。
(5)8月28日,縣教育局組織起始年級均衡編班。
(6)8月29-30日,各學校在規定時間接受新生以班報到,安排相關事宜,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7)9月1日,組織新生正式開學。
12.做好均衡編班工作。義務教育學校嚴格執行長治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長治市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編辦實施方案》(長教辦字〔2022〕47號)和《沁縣教育局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編班實施方案》(沁教字〔2023〕51號)的文件精神,按程序組織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均衡編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嚴格執行標準班額,嚴格控制大校額。均衡編班工作統一于8月28日上午在教育局進行,參加均衡編班儀式的人員包括教育局領導、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包校股室長、各校負責人、班主任教師。均衡編班儀式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媒體記者等參加。現場均衡編班后的各班學生名單和教師名單一式五份,由教育局領導、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包校股室長、學校負責人、班主任現場簽字確認后加蓋公章,其中一份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案,一份由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公示,三份由縣教育局、派駐紀檢組、學校存檔備案。初中學校均衡編班后的學生名單電子版報市招考中心中考科備案,初中學生均衡編班后調整班級的,不能享受優質高中指標生待遇,如學校違規操作產生責任由學校負責。
編班工作要堅持“三公開”:編班過程公開、學生編班名單公開、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名單公開。編班結果要做到“三均衡”:學生人數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任課教師均衡。編班過程應全程錄像留存。均衡編班后,嚴格執行“五不動”:學生編班名單公布后不得變動、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名單公布后不得變動(如特殊原因變動,需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班級編定后在校期間不得變動、編班后本年級招生軌制不得變動、編班后各班班額非因轉學等特殊原因不得變動。
13.做好學籍注冊管理工作。各學校“小升初”新生電子學籍注冊工作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要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范中小學校招生,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普通中小學學籍注冊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學生基本信息采集表>(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長教辦函〔2022〕205號)規定的注冊程序和時間,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入學)手續、明確注冊時限、分縣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確保學校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初中學籍注冊時間截止后,初中學校要及時向學籍主管部門報告尚未報到的應報到小學畢業生。教育局對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未接續初中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嚴格排查,嚴防輟學。
按照《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已經取消關于“借讀”的規定,禁止違規借讀,凡有“借讀”行為均屬違規。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到他校“借讀”的,要同時追究“借讀”學校、錄取學校雙方責任。嚴禁人籍分離和空掛學籍等問題出現,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三、組織保障
(一)組織機構。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教育局成立沁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東宏 縣委教育工委書記、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溫衛東 縣教育局三級調研員
李 棟 縣紀委監委副書記
衛慶新 縣教育局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高文平、馮貴敏、縣教育局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小學校校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張亞敏同志兼任。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入學工作領導組,制定本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流程,明確責任分工,工作方案報縣教育局包校局領導、包校股室長審核簽字后,交縣教育局基教股備案。
(二)加強宣傳。各學校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依法依規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信箱)等,主動公開招生入學實施方案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待家長咨詢。既要對本校畢業學生及家長做好宣傳引導,還要做好入學新生的接待和釋疑,使廣大學生家長充分了解招生入學政策,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家長關心的疑難點積極做好宣傳釋疑工作,禁止拖延推諉,要妥善處置來信來訪,加強風險研判,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事件,將招生過程中的問題遷移傳導,杜絕形成不良輿情,造成不良影響。
(三)嚴肅紀律。各中小學校長是招生入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附件6)的規定,落實各項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加強對主要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對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并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追責問責,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嚴肅的黨紀處理。
招生工作相關政策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2023年沁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所需資料
一、相關資料
1.學籍資料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出具學籍基本信息表,并加蓋公章。
2.戶籍資料。
提供戶口編號完整的家庭戶口簿,復印戶口首頁、戶主頁和學生頁,戶口編號要前后一致。如果學生戶口隨直系親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同直系親屬關系的佐證材料。(戶口遷入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前)
3.居住地資料
(1)屬自購建房的,有正規房產手續的。需提供學生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宅基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個人間買賣文書(需有契稅證明)其中之一原件及復印件,屬于保障性住房(集資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職工公寓)需提供學生父母所屬單位出具的符合條件的證明。
(2)屬自購房的,無正規房產手續的。需村委或社區提供證明,所在鄉鎮部門核實蓋章,學校安排調查小組(至少3人)進行四鄰調查。同時提供購買票據、交易資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佐證材料。
(3)屬自購建房和保障性住房還需提供直系親屬2022年以來電費、水費、衛生費、物業費、取暖費、租金等能證明學生直系親屬確實在此居住的票據。
4.隨遷子女資料
屬進城經商辦企人員隨遷子女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要有正式的勞動合同或務工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父親(或母親)務工單位出具的務工證明、半年工資表復印件、父親(或母親)工作照片等。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時限不得超過6個月。
4.優待優惠相關資料
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相關證明資料;特殊群體(殘疾兒童少年、特殊家庭、留守兒童)嚴格做到“零拒絕”。
5.其他
入小學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基本信息表(加蓋幼兒園公章)、預防接種證(開學后提供即可);入初中提供學生電子學籍登記表(加蓋原學校公章)。
二、注意事項
學生家長根據所提供資料填寫《沁縣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并加蓋原畢業小學(幼兒園)公章,報名時連同其它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并上交報名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