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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1236931-5/2019-24044 | |
| 發文字號:2019 | 著錄時間:2019-11-14 |
| 發文機關:沁縣教育科技局 | 主題詞:學校食堂財務管理 |
| 標題:沁縣教育科技局關于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實施意見 | |
| 主題分類:科技教育 | 發布日期:2019-11-14 |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和《山西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方案》(晉政辦發[2012]12號)精神,依據教育部等十五個部門印發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辦法》和我省印發的《關于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晉教基[2008]37號)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規范我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
中小學學校食堂管理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以服務師生為主要職能,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允許將學校食堂承包或變相承包給他人。學校要安排專人或兼職負責食堂財務管理,履行財務職責,建立健全賬簿,監督核算食堂的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管理
1.建立健全學校領導責任制、食堂財會制度。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食堂管理人員、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財務收支、審核、監督等有關事宜。
2.學校食堂的財務收支實行“多支筆審核,一支筆審批”
制度,對于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由食堂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3.規范食堂財務管理。學校食堂財務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定期公開賬務,要按照“錢帳分管,錢物分管”的原則,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財務人員,分設食堂會計和出納崗位,做到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對營養改善資金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門臺賬,明細核算。學校必須確保營養改善專項補助資金足額用于學生伙食,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給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飲料等替代。
4.學校要建立食堂財會崗位職責制度,明確權限,職責公明,并把食堂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學校財務考核范疇,和績效工資掛鉤,對工作優秀的給予獎勵,對違反財務制度的要追究責任。
5.學校要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管賬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管帳。物資采購人員和倉庫保管人員不得一人兼任,要執行現金管理使用規定,不得白條抵庫,不得大額支付現金,要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支付各類款項。學校要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核對銀行存款。
6.建立健全學校食堂賬簿,做到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學校食堂收取伙食費應開具合法票據;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按規定辦理相應報銷手續。
設立總賬,收支及往來款項明細賬、伙食材料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記賬方法采用借貸法復式記賬,會計核算基礎為權責發生制,核算年度以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會計人員要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真實性,對不合法,不真實的原始單據有權拒付。編制記賬憑證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手續完備,每月要編制食堂財務報表(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真實反映學校當月食堂收支及盈虧情況,并于下月5日前報學校領導,同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認真分析原因,避免虧損。學校食堂的財務賬簿、憑證、報表等會計資料都必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裝訂成冊,整理立卷歸檔。
7. 學校管理小組要對食堂的經營情況及時檢查監督。
8.教職工在食堂就餐應與學生菜同價,伙食費據實結算,不得擠占營養善補助資金,不得侵占學生利益。
9.食堂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將學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收入轉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食堂收入。嚴禁挪用食堂資金或設立“小金庫”。
10.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工人工成本等。不得將應在學校事業經費列支的費用等計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應以食堂的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料工、費為基本內容。
三、食堂食材采購與管理
1.食堂食材采購應保證所采購食材“質優價謙,經濟實惠”,物資管理應堅持“先進先出,以銷定進,以進促銷”的原則。
2.食堂食材采購必須只能找規定定點采購。有條件
的實行雙人采購,且采購人員定期輪換,采購物資要及時結算,不得惡意拖欠,防止債務糾紛。
3.各學校要建立食材采購驗收制度,所采購食材由食堂保管人員驗收入庫,并填寫“食堂食材入庫單”,分別由采購人、驗收人、審批人等簽字后才能登記入賬。
4.學校要建立食堂食材保管制度。學校食堂保管人員
每日要根據貨物出入庫單登記物資存儲臺賬,并及時清點庫存物資,日清月結每月對進出的食材進行匯總,填寫“食堂庫存登記表”、“耗材登記表”,并于每月底報食堂財務及領導組。每學期結束后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盤盈盤虧的食材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5.學校要建立物資采購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購人員將
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填制“食堂采購日報表”,經采購人、保管人審批人簽字后在學校后勤公示欄內予以張貼公示,接受師生監督。
四、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1.學校要按照營養、實惠、節約的原則制定伙食標準,
確定伙食收入,盡量減輕師生負擔。
2.收入是指學校食堂開展經營活動依法取得的資金主要包括:
伙食收入。是指食堂為師生及其他人員提供伙食活動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學生伙食收入、教職工伙食收入、學校補助收入、其他伙食收入。
學生營養餐補助收入。是指實施義務教育營養餐工程,在現有伙食不變的基礎上,由財政撥付的用于改善學生伙食的補助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食堂獲取的上述以外的收入。如:利息收入、下腳料變價收入,雜項收入等。
3.食堂收取伙食費,實行預收制度,月末結轉確認伙
食收入的辦法。即;學校食堂收到伙食費時,不作“伙食收入”,記入“預收賬款一預收學生伙食費“,每月末以當月實際就餐天數結算,從預收賬款中結轉確認當月伙食收入,多退少補,預收伙食費時,學校要向家長公布伙食收取標準和計劃就餐次數。結算伙食時,結算清單要向家長公布,退還多余伙食費由家長或學生簽名領取。
4.學校要加強收費管理,伙食費要由學校財務收取,向交款人開具有統一編號的收據,加蓋學校財務專用章,并在學校“代管款項”中反映,食堂財務人員或管理人員按資金需求向學校財務領取伙食費,并在食堂財務中反映,學校伙食費存入銀行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等所產生的收入,一律記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5.學校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一般不得從公用經費中給食堂補助。
五、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1.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規范各項成本支出,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主食支出、副食文出、蔬菜支出,調料支出、燃料支出、其他伙食支出。
管理費用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發生的辦公費、耗用的水、電、氣、勞務費用及小型維修購置等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食堂上述以外的支出費用,如體檢費、證照年檢費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審批程序。
學校食堂支付費用時,原始憑證須經食堂采購人員、保管人員、食堂管理人員、總務負責人或分管校長依次審批簽字后,最后由學校校長審核簽字食堂財務支付款項。
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填寫“學校食堂食材出庫單”,經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和領用人員簽字后作為伙食支出,并記入有關賬簿。
要加強伙食成本核算。不得將與伙食無關的費用進入伙食成本。如:炊事人員的工資、食堂建設費用、大型設備購置費等。更不準列支學校教職工獎金、補貼、福利費、學校辦公費、公務招待費等與學校食堂正常支出無關的費用。
上級撥入的營養餐撲助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沖抵原有伙食費用。
學校食堂的建設、設備購置、大型修繕應由舉辦者安排專項經費解決,不得擠占伙食成本費用,食堂取得的固定資產要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
沁縣教育科技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