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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6005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4-08-15 |
| 發文機關:沁縣教育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08-15 |
為深入推進依法辦學,全面規范辦學行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教基函〔2024〕30號)和《長治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長教辦字〔2024〕68號)要求,為做好我縣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教育公平,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進一步提高招生入學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推進“清廉學校”建設,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認同感和幸福感,辦好人民滿意的基礎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雙減”政策,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堅持依法依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依法規范招生入學行為。
(三)堅持屬地管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于義務教育實行“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規定,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由縣教育局統籌協調,各學校密切配合,服從安排,全程負責組織實施。
(四)堅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著力完善制度體系,著力健全體制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時間
2024年8月15日—29日
中小學校、民辦學校同步進行
(二)招生對象
1.小學:縣域內凡年滿六周歲適齡兒童(出生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以前)。各小學嚴禁招收未滿6周歲兒童入學。
2.初中:縣域內六年級畢業的學生。
(三)招生片區劃分
1.小學片區劃分
(1)紅旗小學(5軌,225人):漳源南路單號以西至西湖美景小區(包括沁州黃南路以南片區),沁陽西街雙號以南的縣城西南片區;定昌鎮良基村(含東、西良基村)。
(2)勝利小學(5軌,225人):沁陽西街單號以北,漳源北路單號和廣北巷單號以西至南沁線西渠上段往北到朝陽小區路、往南到農貿市場以東的縣城西北片區。
(3)育才小學(5軌,225人):漳源南路雙號以東,沁陽東街雙號至鐵路以南的縣城東南片區(除明德小學招生范圍)。
(4)東風小學(4軌,180人):沁陽東街單號至鐵路以北,漳源北路雙號和廣北巷雙號以東的縣城東北片區(包括熙苑灣小區);定昌鎮的【下曲峪(含上曲峪、和家溝)、北寺上、小河、北石垢(含靈崗寺、梁家河村)】四個行政村。
(5)明德小學(3軌,135人):沁州中路(路西唯思可達大于413號,路東南大庫大于232號)的縣城東南片區;定昌鎮的【泊村、宋家溝(含暖泉)、南頭(蘆家嶺)、青屯(含下北里)、段柳、長勝、合莊、良樓溝、上北里(含長征)】九個行政村,沁州黃鎮各行政村。
(6)各鄉鎮小學(400人):各鄉鎮按現有小學劃片招生。定昌鎮中心校招收縣直小學劃撥范圍以外的本鄉鎮其他行政村。
(7)育英學校:小學15人,全縣范圍招生。
2.中學片區劃分
(1)沁縣中學(6軌,300人):育才社區、南關社區;定昌鎮合莊、南石后、北石后(含靈崗寺、梁家河村)。
(2)實驗中學(10軌,500人):西湖社區、西苑社區、北關社區、東苑社區、定昌鎮的【良基村(原西良基、東良基村)、西渠上村(含原西堯溝村)、北寺上、小河、下曲峪村(含原上曲峪村、和家溝村)】五個行政村。
(3)第三中學(6軌,300人):南里鎮、故縣鎮、沁州黃鎮、新店鎮、楊安鄉、定昌鎮的【段柳、長勝、青屯(含下北里)、上北里(含長征)、良樓溝、南頭(含蘆家嶺)、泊村、宋家溝(含暖泉)】八個行政村。
(4)第五中學(6軌,300人):冊村鎮、郭村鎮、漳源鎮、松村鎮、牛寺鄉、定昌鎮的【丈河上、堯科村、北漳村、溫莊村、西陳村、段店村、南溝村、中陳村、泊立村、上莊嶺村、劉家莊村(含南拐)、迎春村、西段莊村、東嶺頭村、良莊村、東段莊、紅坡村(含坡頭)、福村、煙立村】十九個行政村。
(5)育英學校200人、玖如中學100人,全縣范圍招生。
(四)報名資料
1.學籍資料: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出具學籍基本信息表,并加蓋公章。
2.戶籍資料:提供戶口編號完整的家庭戶口簿,復印戶口首頁、戶主頁和學生頁,戶口編號要前后一致。如果學生戶口隨直系親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同直系親屬關系的佐證材料(戶口遷入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前)。
3.居住地資料
(1)屬自購建房的,有正規房產手續的。需提供學生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宅基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個人間買賣文書(需有契稅證明)其中之一原件及復印件,屬于保障性住房(集資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和職工公寓)需提供學生父母所屬單位出具的符合條件的證明。
(2)屬自購建房的,無正規房產手續的。需村委或社區提供證明,所在鄉鎮部門核實蓋章,學校安排調查小組(至少3人)進行四鄰調查。同時提供購買票據、交易資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佐證材料。
(3)屬自購建房和保障性住房還需提供直系親屬2023年以來電費、水費、衛生費、物業費、取暖費等能證明學生直系親屬確實在此居住的票據。
4.隨遷子女資料:屬進城經商辦企人員隨遷子女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要有正式的勞動合同或務工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父親(或母親)務工單位出具的務工證明、半年工資表復印件、父親(或母親)工作照片等。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時限不得超過6個月。
4.優待對象子女資料: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相關證明資料;特殊群體(殘疾兒童少年、特殊家庭、留守兒童)兒童劃片入學時還應另交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
5.其他資料:入小學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基本信息表(加蓋幼兒園公章)、預防接種證(開學后提供即可);入初中提供學生電子學籍登記表(加蓋原學校公章)。
學生家長根據所提供資料填寫《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并加蓋原畢業小學(幼兒園)公章,報名時連同其他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并上交報名學校。
(五)報名流程
1.做好報名前期準備工作。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招生政策,結合各校實際制定本校招生入學方案,成立資料審查組,明確分工,完善優化入學報名審查、登記、匯總、上報等環節,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學校要積極宣傳招生政策,讓家長及時了解各招生學校的招生方案、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流程、報名所需資料,引導家長適時到符合條件的學校報名。
2.做好報名過程審查工作。各學校要抽調工作原則性強、認真負責的校領導、教師組成招生入學工作資料審查組,嚴格審查報名資料,對家長填寫的《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2)、相關證件和佐證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后學校留存家長簽字的原件復印件,供紀檢組和督察組進一步復查。各學校根據需要可聘請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全程監督審查環節,保證過程公平、結果公正。
3.做好報名過程組織工作。各學校要嚴格按照中小學招生安排,提前做好人員、流程、組織、應急等準備工作,保證招生入學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1)8月15日前,各中小學校要組建學校資料審查組,制定各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校長簽字蓋章并由縣教育局包校股室長、包校領導審核簽字后,8月18日下午6:00前報基教股備案。
(2)8月15日—18日,各鄉鎮中心校、東風小學、明德小學、第三中學、第五中學按照招生片區的學生情況組織報名。
8月18日下午6:00前將報名學生的《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1)和《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2)報基教股。
(3)8月17日—26日,沁縣中學、實驗中學、紅旗小學、育才小學、勝利小學公布各批次報名時間,組織報名。同時各鄉鎮中心校、東風小學、明德小學、第三中學、第五中學繼續組織報名工作。
8月17日—18日,沁縣中學、實驗中學、紅旗小學、勝利小學、育才小學五所學校張貼招生入學公告,面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方案,并做好招生入學資料審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8月19日 第一批次:房戶一致:其戶口隨父母在同一戶籍上,戶主和房主是父或母;有戶無房:戶口在本范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戶口不屬本范圍,但父母一方為本范圍戶口。
8月19日下午6:00前將第一批次報名學生的《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1)和《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2)報基教股。
8月20日 第二批次:有房無戶:戶口不屬學校服務范圍,但家庭住址在服務范圍內,房主為父或母;親子關系:戶口隨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親屬戶口或住址在服務范圍內。
8月20日下午6:00前將第二批次報名學生的《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1)和《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2)報基教股,確定前二批次名單。
各學校公示該校前兩批次登記入學學生名單和學位空缺數。各學校在規定招生人數中預留5%的學位用于學生轉學、復學,確定第三批次招生人數。
8月21日 第三批次:符合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條件的,家長可攜帶報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到有余額學位的學校報名。
8月21日—26日,對資料存在異議學生開展上門入戶核查。
(3)8月27日,各學校公示新生名單。在公示無異議后,打印公示圖片校長簽字后加蓋公章報基教股備案。各學校對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學生根據《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附件2)填寫《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附件1),經縣教育局包校領導、包校股室長、包校責任督學審查簽字后加蓋公章(一式三份:學校留存一份、公示一份、基教股報送一份)于8月27日下午6:00前上報基教股備案,招生工作結束。
(4)8月28日,進行均衡編班的學校將《學生花名表》《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花名表》紙質版、電子版一并報基教股。
(5)8月29日,縣教育局組織起始年級均衡編班。
(6)8月30-31日,各學校在規定時間接受新生按班報到,安排相關事宜,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7)9月1日,組織新生正式開學。
4.做好均衡編班工作。義務教育學校嚴格執行長治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長治市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編班實施方案》(長教辦字〔2022〕47號)和《沁縣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編班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程序組織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均衡編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嚴格執行標準班額,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均衡編班工作統一于8月29日上午在教育局進行。參加均衡編班儀式的人員包括教育局領導、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包校股室長、各校負責人、班主任教師。均衡編班儀式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媒體記者等參加。現場均衡編班后的各班學生名單和教師名單一式五份,由教育局領導、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包校股室長、學校負責人、班主任現場簽字確認后加蓋公章,其中一份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案,一份由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公示,三份由縣教育局、派駐紀檢組、學校存檔備案。初中學校均衡編班后的學生名單電子版報市招考中心中考科備案,初中學生均衡編班后調整班級的,不能享受優質高中指標生待遇。
編班過程應全程錄像留存。編班工作要堅持“三公開”:編班過程公開、學生編班名單公開、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名單公開。編班結果要做到“三均衡”:學生人數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任課教師均衡。均衡編班后,嚴格執行“五不動”:學生編班名單公布后不得變動、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名單公布后不得變動(如特殊原因變動,需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班級編定后在校期間不得重新分班、編班,本年級軌制不得變動,編班后各班人數非轉學等特殊原因不得變動。2022級及以后年級學生凡有轉入的或復學到下一年級的均需參加均衡編班確定班級。
5.做好學籍注冊管理工作。各學校“小升初”新生電子學籍注冊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要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范中小學校招生,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普通中小學學籍注冊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學生基本信息采集表>(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長教辦函〔2022〕205號)規定的注冊程序和時間,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入學)手續、明確注冊時限、分縣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確保學校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初中學籍注冊時間截止后,初中學校要及時向學籍主管部門報告應報到尚未報到的小學畢業生。教育局對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未接續初中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嚴格排查,嚴防輟學。
按照《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已經取消關于“借讀”的規定,禁止違規借讀,凡有“借讀”行為均屬違規。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到他校“借讀”的,要同時追究雙方學校責任。嚴禁出現人籍分離和空掛學籍等問題,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實免試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不得采取或者變相采取筆試、面試、面談、評測、考核、測試、簡歷篩選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競賽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物質獎勵、虛假宣傳、口頭承諾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各小學不得向任何初中學校提供畢業學生的考試、測試成績和成績排名。各初中學校不得收集畢業生成績排名或向學生家長承諾設立重點班、實驗班,變相掐尖選生源。
(二)落實劃片招生入學。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縣教育局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綜合分析研判全縣中小學校分布狀況和各學校科學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的承載量,合理測算學位供給,科學劃定每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范圍、招生人數,規模規制,按照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標準下發各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義務教育。
(三)減少報名資料搜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完成證明、計劃生育證明、戶籍地無人監護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證明材料,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時限不得超過6個月。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根據需要要求學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保護學生及家長個人隱私。
(四)落實“公民”同招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縣教育局統一管理,嚴格控制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縣教育局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長治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室字〔2022〕15號)文件精神,確定沁縣育英學校、長治市玖如中學招生數,確保招生后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人數占比不超去年年度目標。各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學生自愿報名。如報名人數未超招生計劃數的,全部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教育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不得擇校。民辦學校不得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公告要報教育局基教股審核備案,嚴禁學校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公告,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跨縣區招生。
(五)保障隨遷子女入學。為了響應縣委、縣政府創設良好營商環境號召,認真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教育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時限要求。未在沁縣上學的沁縣籍學生和外來務工非沁縣籍隨遷子女學生,計劃到沁縣公辦學校上學的,由監護人持相關證件(畢業證、戶口簿)于8月15日、16日到沁縣教育局基教股審核、登記。凡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攜帶報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就近到有余額學位的學校報名入學。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入學,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余額學位的學校入學,不得擇校。
進城務工的隨遷子女入學以第三中學、第五中學、東風小學、明德小學為主,其余學校視學位空缺情況積極安排。沁縣中學、實驗中學嚴禁招收寄宿生,各縣直中小學校嚴禁招收在“小飯桌”食宿的學生。
(六)重視殘障兒童少年入學。各公辦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的方案機制,不得拒收所在范圍具備入學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依法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妥善安排隨班就讀,就近就便接受義務階段教育,以每班1-2人為宜,最多不超3人。具有本縣戶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聽障和視障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到沁縣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就讀,招生報名工作與普通中小學校同時進行。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不能到校由學生所在學校做好送教上門工作,推進送教上門服務制度化、規范化,提高送教服務的質量。保障送教服務每周2次,每次2-4課時,每年送教120課時以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應達到95%以上。
(七)做好特殊家庭兒童入學。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困境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等,摸清底數和情況,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做好入學工作,做到排查無遺漏、幫扶有力度、就學有保障,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食宿。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各類優待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保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同等條件優先報名入學。
(八)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結合招生入學和新學期開學,加強開學前后數據對比,摸清應入學未入學、開學未返校學生的去向,建立工作臺賬動態管理,堅持“一人一案”,精準施策,應勸返盡勸返,認真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失學輟學的底線。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并提出申請,報教育局基教股備案。不得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的“國學班”“私塾”“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造成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全縣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統籌組織,縣教育局成立沁縣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東宏??縣委教育工委書記、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溫衛東??縣教育局三級調研員
?????????張亞敏??縣教育局副局長
?????????張??潔??縣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組組長
?????????衛慶新??縣教育局科級干部
成 員:縣教育局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小學校校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基教股,辦公室主任由張亞敏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組織。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學校要開展陽光招生,加大宣傳力度,依法依規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舉報電話(信箱)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待家長咨詢。既要對本校畢業學生及家長做好宣傳引導,還要做好入學新生的接待和釋疑,使廣大學生家長充分了解招生入學政策,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關鍵時點、關鍵政策和家長關心的疑難點積極做好宣傳釋疑工作,禁止拖延推諉,要妥善處置來信來訪,加強風險研判,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事件,將招生過程中的問題遷移傳導,做到未訴先辦、主動解決,杜絕形成不良輿情,造成不良影響,營造公開便捷入學環境。
(三)強化督導問責。各中小學校長是招生入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附件3)的規定,落實各項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全過程組織、管理、釋疑、監督。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加強對主要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對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并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追責問責,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嚴肅的黨紀處理。
招生工作相關政策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監督電話:0355-7022762
附件:
1.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花名表
2.沁縣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情況登記表(A、B)
3.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沁縣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