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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2-75128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2-11-14 |
| 發文機關: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 |
| 主題分類: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發布日期:2022-11-14 |
(2022年第二期)
近期,在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2年第二期食品抽檢情況公告中,涉及我縣6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公告如下:
一、沁縣故縣大自然水果副食店銷售的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沁縣故縣大自然水果副食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8月10日的1批次香蕉,經陜西聯通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沁縣故縣大自然水果副食店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香蕉共購進9kg,貨值63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況
沁縣故縣大自然水果副食店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貨方,并對本店購進和銷售該批次香蕉的情況進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處罰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4日對該案件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沁縣故縣大自然水果副食店違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2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63元。
二、沁縣南里守堂蔬菜副食店銷售的黃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沁縣南里守堂蔬菜副食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8月12日的1批次黃豆芽,經陜西聯通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沁縣南里守堂蔬菜副食店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黃豆芽共購進3.2kg,貨值16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況
沁縣南里守堂蔬菜副食店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貨方,并對本店購進和銷售該批次黃豆芽的情況進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處罰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4日對該案件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沁縣南里守堂蔬菜副食店違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2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16元。
三、沁縣南里建龍蔬菜商店銷售的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沁縣南里建龍蔬菜商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8月11日的1批次香蕉,經陜西聯通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沁縣南里建龍蔬菜商店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香蕉共購進7.5kg,貨值52.5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況
沁縣南里建龍蔬菜商店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貨方,并對本店購進和銷售該批次香蕉的情況進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處罰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4日對該案件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沁縣南里建龍蔬菜商店違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2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52.5元。
四、沁縣故縣猴賴水果蔬菜店銷售的黃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沁縣故縣猴賴水果蔬菜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8月9日的1批次黃豆芽,經陜西聯通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沁縣故縣猴賴水果蔬菜店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黃豆芽共購進5kg,貨值25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況
沁縣故縣猴賴水果蔬菜店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貨方,并對本店購進和銷售該批次黃豆芽的情況進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處罰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4日對該案件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沁縣故縣猴賴水果蔬菜店違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2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25元。
五、沁縣蘭蘭蔬菜店銷售的黃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沁縣蘭蘭蔬菜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8月12日的1批次黃豆芽,經陜西聯通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沁縣蘭蘭蔬菜店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黃豆芽共購進2.5kg,貨值17.5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況
沁縣蘭蘭蔬菜店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貨方,并對本店購進和銷售該批次黃豆芽的情況進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處罰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4日對該案件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沁縣蘭蘭蔬菜店違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2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17.5元。
六、沁縣萬強商貿故縣溫洲農家店銷售的黃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沁縣萬強商貿故縣溫洲農家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8月10日的1批次香蕉,經陜西聯通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沁縣萬強商貿故縣溫洲農家店進行調查。經查,該批次黃豆芽共購進2.5kg,貨值12.5元;已全部售出。
(三)排查整改情況
沁縣萬強商貿故縣溫洲農家店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通知了供貨方,并對本店購進和銷售該批次黃豆芽的情況進行了排查整理。
(四)依法處罰情況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 9月 14日對該案件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沁縣萬強商貿故縣溫洲農家店違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2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12.5元。
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