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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7718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6-04-09 |
| 發文機關:沁縣農業農村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中藥材產地趁鮮加工(趁鮮切制)企業 遴選實施方案(試行)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6-04-09 |
為規范全縣中藥材產地趁鮮加工(趁鮮切制)行為,推動中藥材產業規范化、高質量發展,依據《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中藥材產地趁鮮加工的通知》(晉藥監規〔2023〕8號),結合我縣道地藥材產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條件
1. 主體資格:申報企業為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且加工行為全部在沁縣境內開展。
2. 品種與規范:可開展產地趁鮮切制的中藥材品種目錄為:柴胡、黃芩、黃芪、黨參、丹參、黃精、甘草、防風、地黃(生地黃)、赤芍、玉竹、豬苓、遠志、板藍根、石刁柏、蒲公英、射干、知母、桔梗、白芍、秦艽(小秦艽)、瓜蔞、香加皮、丹皮、天麻、杜仲、蒼術。種植、采收、加工全過程均符合《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3. 加工標準:按照《中藥材產地趁鮮切制加工指導原則》,制定具體品種加工標準。
4. 包裝標簽:鮮切藥材包裝、標簽符合要求(含品名、規格、產地、采收日期、生產批號、企業名稱等信息),直接接觸藥材包裝材料達標。
5. 追溯體系:建立完整質量追溯體系,覆蓋種植、采收、加工、倉儲、銷售全流程。
6. 信用記錄:近2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7. 其他材料:提供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二、遴選程序
(一)企業申報
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縣農業農村局產業辦提交材料,并核實材料真實性、可靠性,包括:
1. 申請書;
2. 廠房、生產線建設相關證明;
3. 種植基地情況(品種、地點、面積、合作方、合作協議等)及證明;
4. 質量控制與追溯系統建設證明;
5. 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及信用證明;
6. 具有3年以上中藥材加工經驗、具備其加工的中藥材品種真偽鑒別能力的管理和技術人員證明;
7. 直接接觸鮮切藥材的加工人員的健康證;
8. 其它證明材料。
(二)縣級核驗
沁縣中藥材產地趁鮮加工(趁鮮切制)工作專班辦公室,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或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驗收評估,并將驗收結果報縣中藥材產地趁鮮加工(趁鮮切制)工作專班研究確定。
(三)公布
核驗通過后,提交縣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室同意后,在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正式予以公布。
三、監督管理
此項工作實行常態化、動態化管理,工作專班牽頭建立企業遴選、退出機制,聯合相關部門加強監管。企業對基地藥材質量負責,對未按規范開展種植采收、加工流程不符合標準、質量追溯體系失效、包裝標簽信息不實,或經監督檢查發現藥材質量不達標、拒不配合監管檢查的違規企業限期整改,嚴重者退出名單,并發布退出公告。
四、附則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后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上級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聯系方式:0355-7023224
沁縣農業農村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