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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12970 | |
| 發文字號:沁政發〔2023〕3號 | 著錄時間:2023-02-10 |
| 發文機關:沁縣體育中心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沁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3-02-10 |
縣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沁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沁縣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沁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
為進一步發展我縣全民健身事業,廣泛深入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全縣人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根據《全民健身條例》《長治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體育工作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按照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綜合價值與多元功能,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融合化和智慧化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底,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全民健身領導協調機制更加健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供給更加多元,全民健身組織建設更具活力,全民健身賽事活動更加豐富,全民健身健康指導更加便捷,全民健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眾體育健身更加便利,各運動項目參與人數持續提升。主要指標如下:
1.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42%。
2.縣城社區10分鐘健身圈不斷優化。
3.全縣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3.9平方米。
4.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8名。
5.建成全民健身輔導站點20個以上。
6.《國民體質測定標準》總體達標率為85%,全縣體育產業規模逐步壯大。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國家《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 年)》,構建體制機制更靈活、要素支撐更強大、資源分布更均衡、健身設施更便捷、賽事活動更豐富、體育組織更健全、健身指導更科學、群眾參與更廣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二)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嚴格執行國家新建居住區和社區配套群眾健身設施標準,充分利用空間場地,建設便民基層體育設施。落實公共體育設施和符合條件的學校體育設施100%向社會開放政策,推動企業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共享。加快實施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補短板計劃,優先規劃建設貼近群眾、方便可達的公共體育場館、多功能球場、體育公園、健身步道、足球場及群眾滑冰(雪)場等場地設施。不斷優化提升縣、鎮(街道)公共體育設施。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體育設施的建設,加強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10 分鐘健身圈”,構建“處處可健身”的高品質運動空間。
(三)廣泛開展全民健身賽事活動。以縣、鎮兩級全民健身運動會為依托,舉辦多種形式,豐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動。結合春節、元宵節、端午節等傳統節日,全民健身日、健身周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好各級各類主題健身活動。鼓勵引導各類運動項目協會、俱樂部,創新健身活動形式,組織開展與旅游、文化、商貿相結合的群眾性體育競賽、展演活動。依托互聯網等新技術,大力推廣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網絡賽事活動,開拓全民健身線上線下互動新模式。依托品牌優勢,進一步挖掘自然、人文和地域資源,發展戶外徒步、綠色騎行、汽車宿營、登山漂流、極限挑戰、生態垂釣等戶外項目。鞏固發展龍舟競渡、足球聯賽、籃球聯賽等品牌賽事,全面打造具有鄉土特色的生態體育和休閑體育品牌。加大中國傳統體育項目的推廣力度,鼓勵引導發展新興體育項目。放寬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的準入標準,形成青少年、中老年、婦女等各層級積極參與、多項目覆蓋、多層面聯動的賽事活動體系。舉辦各類殘疾人體育賽事,開展殘健融合體育健身活動。
(四)提升全民健身指導服務水平。加強群眾性體育組織、體育團隊建設,幫助自發性體育組織增強自我組織和管理能力,激發全民健身組織活力。充分發揮社會體育指導員在組織社區體育活動、指導科學健身等方面的作用,不斷提高指導服務率和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水平。鼓勵體育社會組織、社會體育指導員以直播、短視頻等方式,借助各類線上視頻及社交平臺,開展線上體育活動及指導服務。建設科學權威的健身方法庫、宣傳平臺和線上培訓平臺,為群眾提供科學健身知識和方法。鼓勵人民群眾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參與居家健身活動,充分發揮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積極作用。提升縣國民體質監測中心自身建設,積極開展體質監測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活動,開具有針對性的“運動處方”。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評價和激勵保障機制,開展“最美志愿者”評選等系列活動。
(五)強化全民健身文化引領。通過新媒體向公眾推介健身項目,引領健康生活方式。積極探索與線上運動平臺合作開發居家健身課程,推動居家健身常態化。加大全民健身公益廣告宣傳力度,充分發揮體育、醫療領域專家的權威效應以及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健身達人的引領效應,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加強科學健身指導。鼓勵創作具有健身內涵、時代特色和文化底蘊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強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民間體育、民俗體育的保護傳承與創新推廣。
(六)推進全民健身融合發展。深化體教融合。深化體育教學改革,加強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建設。鼓勵中小學、幼兒園積極開展特色體育活動,發展特色體育運動隊,推進縣隊校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青少年體育組織建設,開展體育技能培訓。推動體醫融合。健全體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運動促進健康新模式。加強體醫融合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體醫融合專家資源庫。組織開展醫療機構開具“運動處方”試點。推進體醫融合理論、科技和實踐創新,推廣常見慢性病運動干預項目和方法。促進體旅融合。在繼續抓好“一縣一品”,沁縣端午民俗文化節龍舟賽的基礎上,結合“漳河源頭景區”、“南湖文化園”、“千泉湖濕地公園”、“南涅水石刻”、“二郎山森林公園”等旅游品牌,依托縣內優勢資源,推動戶外運動項目與旅游深度融合。鼓勵發展休閑體育項目,培育戶外露營等體育旅游新業態,推動體育旅游深度融合。聯合文旅等部門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體育旅游精品線路、精品賽事和示范基地。推進“體育+鄉村振興”,鼓勵鄉村統籌規劃建設特色體育設施,植入鄉野特色體育賽事活動和鄉村體育旅游項目,助力鄉村振興。
(七)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體育運動技能培訓、運動健康服務、體育旅游等產業,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不斷豐富競賽表演、健身指導、技能培訓等各類產品和服務。鼓勵多元主體參與打造集運動體驗、觀賽參賽、運動社交、主題活動等于一體的復合型體育消費場景,激發體育消費熱情。擴大與體育健身休閑活動、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體育場館服務、體育培訓與教育、體育用品等有關產品制造和銷售的產業規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鄉兩級政府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基本公共服務規劃,把全民健身相關重點工作納入年度民生實事加以推進和考核。全面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對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規劃建設與開放等公共體育服務的法定職責和保障責任。建立部門聯動、分工合理、責任明確、齊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機制,確保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深入實施。
(二)完善政策保障。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統籌考慮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小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建社區健身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利用舊區改造和城市更新,增加市民健身設施。盤活城市空閑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設用地,鼓勵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以租賃方式向社會力量提供用于建設健身設施的土地。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全民健身經費投入機制,切實保障公共財政對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的投入。
(三)加強隊伍建設。將全民健身領域人才培養、能力提升和結構優化作為發展體育事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加強競技體育、體育產業與全民健身人才隊伍互聯互通,提升人才隊伍技能水平,培養適應全民健身發展需要的組織、管理、科學健身指導、志愿服務、宣傳推廣等方面的人才。積極引導退役運動員、教練員、體育教師、體育產業從業人員從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務。
(四)推進全民健身標準化建設。完善全民健身法制和政策保障,建立健全體育場館設施、賽事活動、科學健身指導等管理制度,依法加強行業監管。建立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安全防范、應急保障機制。完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服務標準,落實全民健身設施科學配置、日常巡查、更新維護、信息化管理服務等標準。堅持防控為先、動態調整,統籌賽事活動舉辦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建立評估監督體系。建立全民健身績效評估制度,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內容,構建以全民健身績效評價為核心的全民健身目標考核體系。強化規劃落實的社會監督,實行規劃年度監督和終期檢查制度,探索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域的群眾體育發展評估,注重發揮公眾、媒體的監督作用,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評估,引入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形成全民健身事業有規劃、有評估、有投入、有保障的制度體系,確保規劃總體目標任務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