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相關制度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號:000014349/2023-63919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3-12-21 |
| 發文機關:沁縣司法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 | |
| 主題分類:公安安全司法 | 發布日期:2023-12-21 |
第一條????為進一步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和規范化水平,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山西省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的通知》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執法主體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范圍、方式、種類、幅度和時限等,結合具體情形進行審查、判斷并作出處理的權力。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是指行政執法主體結合行政執法實踐,對法律、法規、規章中行政執法裁量權的適用條件、情形等予以細化、量化而形成的具體標準。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行為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等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條 行使行政執法裁量權應當遵循下列規則:
(一)符合立法目的;
(二)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管理目的的,應當采用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沒有損害或者損害較小的方式;
(三)考慮相關事實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
(四)建立健全內部工作程序,相對分離受理(立案)、調查、審查、決定、執行等環節;
(五)平等對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事實、性質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況下,給予基本相同的處理;
(六)依法執行回避、公開、告知、聽證、調查取證、說明理由、重大決定集體討論、備案等程序制度。
第四條 ??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同一種違法行為,可以選擇處罰種類的,應當列出選擇處罰種類的具體情形和適用條件;
(二)同一種違法行為,有處罰幅度的,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劃分3個(含)以上具體裁量階次,并列出各個階次處罰的基準;
(三)對不予行政處罰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不予行政處罰具體情形的清單;
(四)對減輕、從輕、從重處罰的條件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減輕、從輕、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
(五)對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對違法所得、非法財物進行明確界定;
(六)對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決定停止執行行政處罰的條件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適用的具體情形。
第五條????行政許可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行政許可條件有選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對應的具體情形;
(二)對行政許可決定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或者可以選擇的,應當列出具體的行政許可決定方式;
(三)對行政許可程序或者對變更、撤回、撤銷、注銷行政許可程序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具體程序;
(四)對行政許可辦理時限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當列出具體情形的辦理時限;
(五)對不予許可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明不予許可的具體情形;
(六)對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當列明申請材料清單。
第六條????行政強制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應當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做到客觀、適度,以最大程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原則;
(二)實施非強制性措施可以達到行政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三)對行政強制的種類、程序和時限只作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確定行政強制種類、方式的具體情形、程序和時限。
第七條????行政征收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行政征收數額存在一定幅度的,應當列出各種幅度適用的具體情形;
(二)行政征收數額的計算方法可以選擇的,應當列出各種征收數額計算方法適用的具體情形;
(三)對行政征收減征、免征的條件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減征、免征的具體情形;
(四)對行政征收減征數額存在一定幅度的,應當列出各種幅度適用的具體情形。
第八條????實施行政檢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行政檢查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確定檢查范圍和檢查頻次,列出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二)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對同一監管對象實施一般性行政檢查的,應當明確職責范圍,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機關牽頭實施,并列出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三)對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第九條????實施行政確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確認程序、辦理時限和所需材料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應當列出具體程序、具體情形和申請材料清單;
(二)申請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到場確認的,應當列出特殊情況的具體情形;
(三)確認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
第十條????其他存在裁量空間的其他行政執法行為,應當按照類別細化、量化行政裁量基準或者制定實施程序。
第十一條????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實行動態管理。應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如有修訂、廢止的,相關信息應及時更新。
第十二條????本制度未列入的其他行政權力,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上級行政機關已經制定相關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的,縣級行政機關應當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 各行政機關要建立行政執法裁量說明理由制度,在執法決定中就裁量基準的適用條件和原因予以說明。
第十五條?? 各行政機關嚴格按照公布的裁量基準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工作的具體問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