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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5123 | |
| 發文字號: | 著錄時間:2026-03-05 |
| 發文機關:沁縣定昌鎮人民政府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定昌鎮人民政府 關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6-03-05 |
現將定昌鎮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高位統籌工作部署,夯實法治建設根基
成立以鎮黨委書記、鎮長為雙組長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鎮年度工作計劃和績效考核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全年召開法治建設專題黨委會議4次。制定《定昌鎮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清單》,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及完成時限,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村社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向鄉村延伸,完成鎮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升級,梳理高頻政務服務事項8項,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務模式,群眾辦事平均時限壓縮40%。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法律顧問審核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全年邀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征地拆遷等決策論證10余次,確保決策科學合法。2025年全年12345投訴舉報平臺反饋工單680條,辦結率滿意率穩居全縣前列。
(三)深化法治社會建設,夯實基層治理基礎
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健全“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重點法律法規,開展“法律七進”活動8場,發放宣傳資料5000余份,解答群眾法律咨詢100余人次。深化網格化法治服務,將全鎮劃分為80個網格,開展常態化矛盾排查和法治宣傳。以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為依托,其他部門協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調處,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并聘請法律顧問參與化解矛盾糾紛,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對重點矛盾和糾紛實行領導包抓制度。全年受理各類矛盾糾紛95起,成功化解83起,化解率達87%,其中化解信訪積案2起。
(四)聚焦重點任務落實,強化法治保障作用
2025年定昌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堅持依法辦案,聚焦私挖濫采、人居環境整治、私搭亂建等問題,不斷提升執法效率和服務水平,為推進我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執法力量。定昌鎮共有12名行政執法人員,全年開展線上培訓12次,線下集中培訓2次,切實提升隊伍執法能力與業務水平。2025年我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共開展行政執法15次,其中全年實施行政處罰4起,涉及土地違建、護林防火等方面;開展各類行政檢查42次,包括土地違法、農業銷售等,及時發現并整改了一批問題,有效打擊了違法占地行為,提升了綜合行政執法水平。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通過政府網站、村(居)務公開欄等渠道公開政務信息500余條,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素養有待提升
部分鎮村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面對復雜矛盾糾紛時依法處置的水平有待提高;少數群眾法治觀念淡薄,存在“信訪不信法”的現象。原因在于法治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夠強,普法宣傳方式較為傳統,對不同群體的精準普法不足。
(二)執法隊伍建設薄弱
執法人員存在一人多崗現象,執法力量不足;部分執法人員專業能力欠缺,對新型領域法律法規掌握不透徹,執法程序規范性有待提升。主要原因是基層法治專業人才引留難度大,執法培訓的系統性和專業性不足,考核激勵機制不夠完善。
(三)法治保障力度不足
法治建設工作經費投入有限,執法裝備更新不及時,制約了執法規范化建設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村社法治服務陣地功能不完善,法律服務資源向農村延伸不夠充分。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扛牢主體責任,統籌推進法治建設
鎮黨委書記、鎮長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帶頭落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全年組織班子成員專題學法12次,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4次,推動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二)帶頭依法履職,示范引領法治實踐
單位主要負責人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重大決策、重點工作推進中主動征求法律顧問意見,對存在法律風險的事項及時叫停并整改。帶頭履行法治建設述職制度,在年終述職中專題報告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自覺接受監督。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況
2025年度,我鎮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未發生拒不履行、拖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況。全年我鎮不涉及行政訴訟案件,涉及行政復議案件1件,已深度復盤案件成因,總結經驗教訓嚴防同類問題復發。
五、202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總體工作思路和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部署,聚焦“補短板、強弱項、固優勢”,著力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法治宣傳精準化水平和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計劃
1. 深化法治教育培訓:制定分層分類培訓計劃,開展鎮村干部法治輪訓2次、行政執法人員專題培訓4次。創新普法方式,運用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等新媒體開展精準普法,提升普法實效。
2.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執法人員“傳幫帶”機制,開展案例研討、技能競賽等活動,提升執法專業能力。加大執法裝備投入,更新執法記錄儀、便攜式執法終端等設備。
3. 完善矛盾化解機制:升級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增設法律援助窗口,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建立跨部門調解聯席會議制度,提升復雜矛盾化解能力。
(三)針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
針對法治素養不足問題,建立“常態化學法+精準化培訓”機制,將法治學習納入干部日??己?;針對執法力量薄弱問題,通過公開招錄、向上爭取等方式充實執法隊伍,建立執法人員年度考核評價體系;針對保障力度不足問題,將法治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提高投入比例,積極爭取上級法治建設專項資金支持。
六、對全縣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建議
1. 加強基層法治人才培育:建議縣級層面建立法治人才下沉機制,選派法院、檢察院、司法局業務骨干到鄉鎮掛職或開展結對指導;開展“法治骨干培訓班”,為鄉鎮定向培養執法和法律服務人才。
2. 優化法治資源配置:建議整合縣級法律服務資源,建立縣域法治服務平臺,為鄉鎮提供遠程法律咨詢、案件指導等服務;加大對鄉鎮法治建設的經費扶持力度,重點支持執法裝備更新和法治陣地建設。
3. 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建議將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結果與鄉鎮評優評先、干部提拔任用更緊密掛鉤;建立法治建設創新案例評選推廣機制,對基層好的經驗做法予以表彰并在全縣推廣。
4. 強化執法協調聯動:建議建立縣級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針對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領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統一縣域行政執法標準和流程,減少執法隨意性。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重要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