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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2-19953 | |
| 發文字號:沁應急發〔2022〕1號 | 著錄時間:2022-04-12 |
| 發文機關:沁縣應急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2-04-12 |
執法大隊、綜合安全科、各科室:
現將《沁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沁縣應急管理局
2022年03月18日
沁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根據《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版)《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年度監管執法計劃編制辦法(試行)》(礦安〔2021〕168號)等規定,結合實際,編制沁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1.對列入本計劃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規范監管執法行為,避免因執法不規范引發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3.推行“互聯網+執法”,推廣使用“互聯網+監管”系統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系統,通過信息化促進執法規范化。
4.強化執法檢查的震懾作用,依法依規查處監督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通過規范有力的執法檢查,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牢牢守住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底線,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任務
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違法行為,應當依法采取現場處理、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措施。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總法定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
沁縣應急管理局機關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行政人員4人,綜合行政執法隊在冊人員9人,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人員9人,持證人員中開展鄉村振興工作1人,實際從事監督檢查人員12人。2022年度總法定工作日為2988天,監督檢查工作日為344天,其他執法工作日為1189天,非執法工作日為1455天。
三、重點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根據《編制辦法》要求,結合工作職責,重點檢查單位范圍為:
1.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1)煤礦;
(2)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采場或者排土場邊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建設在大型工礦生產經營單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鐵路和公路、水產基地和大型居民區等重要生產生活設施上游的尾礦庫,高壓高含硫石油天然氣開采生產經營單位;
(3)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
(4)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
(5)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6)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
2.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
3.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4.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
5.試生產或者復工復產的生產經營單位;
6.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重點檢查單位情況。重點檢查生產經營單位21家,具體如下: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18家。檢查安排見附件1。
2.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3家。檢查安排見附件2。
(三)重點檢查頻次。對確定為重點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本年度內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檢查頻次為至少一次。
四、一般檢查安排
(一)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根據《編制辦法》要求,結合工作職能,一般檢查單位范圍為:
1.本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單位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
2.其他應當納入一般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一般檢查單位情況。對16家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一般檢查,具體如下:
1.工貿生產經營單位16家。檢查安排見附件3。
(三)一般檢查頻次和時間安排。根據《編制辦法》要求,對一般檢查單位抽查檢查一次。
五、總法定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測算說明
沁縣應急管理局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說明。(見《附件4》)。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2988)-其他執法工作日(1189)-非執法工作日(1455)=344個工作日。
七、保障措施
(一)嚴格計劃編制。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編制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5〕88號)的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認真編制監督檢查計劃。
(二)優化檢查方式。采取“四不兩直”、驗證式、暗查突查和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嚴格監督檢查計劃實施。推進“互聯網+執法”,各有關科室要及時將檢查情況及查處結果通過相關系統平臺統一歸集,并向社會公示。繼續實施專家參與和聯合監督檢查,保證監督檢查質量。縣應急管理局明確的聯合檢查,由相關科室單位牽頭實施,其他相關單位派人參加。
(三)規范執法程序。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生產執法程序規定》等,嚴格落實現場檢查規定,規范執法文書使用,嚴格執行現場處理措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權,形成執法閉環,規范執法活動。所有監督檢查必須制定現場檢查方案,填寫現場檢查記錄。
(四)推行“三項制度”。認真落實《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和市政府、市應急管理局關于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等規定,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逐步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避免因執法不規范引發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五)強化督促落實。計劃下發后,各有關科室要制定監督檢查具體實施計劃,細化檢查任務分工,明確檢查時間安排,認真組織實施。每月結束后5日內,要將本科室單位監督檢查計劃完成情況以及執法檢查臺賬、執法文書領取和使用臺賬報送政策法規科。
附件:1.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檢查安排表
2.非煤礦山企業重點檢查安排表
3.工貿企業重點檢查安排表
4.沁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執法工作日測算情況表
5.沁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