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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14743 | |
| 發文字號:沁政辦發〔2023〕2號 | 著錄時間:2023-03-14 |
| 發文機關:沁縣交通運輸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征地拆遷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 | 發布日期:2023-03-14 |
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征地拆遷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征地拆遷實施方案
為確保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維護征地拆遷權屬人合法權益,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堅持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群眾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統一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標準的原則,高效、優質、和諧完成征地拆遷任務,確保項目順利施工建設。
二、征地拆遷范圍及對象
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規劃設計范圍內的土地、林地及林木、墳墓等地面附著物;設計范圍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企業、城鄉居民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
三、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建設任務
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建設里程全長107.57公里,一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5米,橋涵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一級標準,主要途經我縣定昌鎮、新店鎮、南里鎮、漳源鎮、沁州黃鎮、牛寺鄉等6個鄉鎮的37個行政村。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縣政府成立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征地拆遷領導小組
組 長: 馮 宇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田大江 縣政府辦公室一級主任科員
????????????曹二偉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徐 偉 山西省公路局沁縣公路管理段段長
成員為項目征地拆遷所涉鄉鎮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分工
(1)副縣長馮宇負責統籌指導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項目。
(2)縣政府辦公室一級主任科員田大江負責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督查、指導,同時配合好組長開展工作。
(3)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曹二偉負責統籌推進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征地拆遷的各項工作,同時負責督導檢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情況。
(4)山西省公路局沁縣公路管理段段長徐偉負責協調涉及鄉
鎮和單位有序推進征地拆遷工作。
2.部門分工
(1)占地征用工作
實施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管理段和沿線鄉鎮人民政府。
工作任務:由項目建設單位和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管理段測定邊線后,縣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沿線鄉鎮配合,完成公路建設范圍內征地拆遷的公告發布、土地面積測量、土地類別確定、公路占地手續辦理、土地補償標準制定等工作。沿線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共同完成占地征用任務。
工作人員: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管理段及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組成。
(2)拆遷安置工作
實施單位: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
工作任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牽頭負責,沿線鄉鎮配合,按照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測定的邊線,完成公路建設范圍內建筑物及地面附屬設施的合法性查驗,認定建筑物的結構,測量建筑物的面積。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出具評估報告。沿線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會同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共同完成拆遷安置任務。
工作人員: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縣公安局及沿線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組成。
(3)林地占用和樹木遷移工作
實施單位:縣林業局及沿線鄉鎮人民政府。
工作任務:由縣林業局牽頭負責,沿線鄉鎮配合,對公路建設所涉及的林地、樹木進行測量、評估、報價,并負責辦理林木砍伐和林地占用手續。沿線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會同縣林業局共同完成移除工作。
工作人員:由縣林業局及沿線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組成。
(4)電力、通訊、光纜設施遷移工作
實施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電力公司、縣長途線務段、縣聯通公司、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 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管理段、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及所沿線鄉鎮人民政府。
工作任務: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縣電力、縣長途線務段、移動、聯通、電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對公路建設涉及范圍內的電力、通訊、光纜設施進行遷移。
工作人員: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管理段、縣電力公司、縣長途線務段、縣聯通公司、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及沿線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組成。
(5)水利設施遷移及水土保持工作
由水利局牽頭負責水利設施調查摸底評估和遷移,并負責完善該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和批復工作。
工作人員由水利局、交通運輸局及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組成。
(6)環境保護工作
由市生態環境局沁縣分局負責完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和批復并對項目建設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國道208線沁縣段改擴建工程是省市重點項目,對于破解縣域發展交通瓶頸,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各鄉鎮及縣直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根據各自工作職責,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限,細化落實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現場抓,確保工程建設各項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扎實推進。
(二)宣傳引導,創優環境。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該項目實施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以及征地拆遷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公安部門要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聚眾造勢、 阻擾施工、尋釁滋事、 強找工程、“料霸”“路霸”等違法違規行為,為項目建設創造安全順暢的施工環境。
(三)規范實施,合力推進。各鄉鎮及縣直有關部門、駐沁單位要牢固樹立全縣一盤棋的思想,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凝心聚力、合力推進。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標準,嚴守廉潔自律底線,做到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合理合法、程序規范、穩定有序,確保征地拆遷和項目建設順利推進,早日造福沁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