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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7985 | |
| 發文字號:沁政函〔2024〕14號 | 著錄時間:2024-10-08 |
| 發文機關:沁縣自然資源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關于沁縣2024年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占用的批復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10-08 |
縣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2024年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占用的請示》(沁自然資字〔2024〕146號)收悉。經2024年9月9日縣十七屆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占用定昌鎮、郭村鎮、沁州黃鎮、南里鎮和牛寺鄉5個鄉鎮9個行政村集體建設用地8512.87平米(合12.77畝),全部用于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二、請你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集體建設用地占用手續。
附件:沁縣2024年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占用項目明細表
沁縣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