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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8038 | |
| 發文字號:沁政發〔2024〕8號 | 著錄時間:2024-07-23 |
| 發文機關:沁縣水利局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沁縣重點泉水保護區劃定及保護利用規劃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07-23 |
縣示范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沁縣重點泉水保護區劃定及保護利用規劃工作方案》已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沁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沁縣重點泉水保護區劃定及保護利用規劃工作方案
為了加強重點泉水水資源保護,科學合理利用泉水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4年8月完成沁縣重點泉水保護區劃定,同步完成保護利用規劃。
二、工作措施
(一)保護范圍
漳河泉:保護區面積5.4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1.19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4.21平方公里。一級保護區下游為漳河村東南村口,上游為泉水出露上游1000米,寬度約700米左右,面積約1.19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下游為一級保護區下延200米,上游為分水嶺,兩岸為支溝分水嶺,面積約4.21平方公里。
七星泉:保護區面積6.65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1.43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5.22平方公里。一級保護區下游為山西沁園春礦泉水有限公司水廠進廠橋,上游為泉水出露上游1000米,寬度約600~700米左右,面積約1.43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下游為一級保護區下延200米,上游為分水嶺,兩岸為支溝分水嶺,面積約5.22平方公里。
元王泉:保護區面積1.81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31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1.5平方公里。一級保護區下游為取水口下延100米,上游為泉水出露上游1000米,寬度約400米左右,面積約0.31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下游為一級保護區下延200米,上游為分水嶺,兩岸為支溝分水嶺,面積約1.5平方公里。
下莊泉:保護區面積3.79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78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3.01平方公里。一級保護區下游為長延高速路橋,上游為泉水出露上游1000米,寬度約400米左右,面積約0.78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下游為一級保護區下延200米,上游為一級保護區上溯2000米,兩岸為支溝分水嶺,面積約3.01平方公里。
(二)保護措施
遵循“科學規劃、預防為主、節約優先、生態保護、損害擔責、確保安全”的原則,實施如下保護措施:
1.設立警示標志。在保護區范圍內沿地面分水嶺、利用永久性的明顯標志標明區界,在保護區入口處設立標識牌。
2.加強泉水生態修復治理。通過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營造水土保持林和灌木林,涵養水源,提高降雨入滲,增加補給量。同時,在溝谷中建設淤地壩、谷坊、進行河道生態治理,攔蓄地表徑流,加大地表水入滲,確保出露泉水水資源量穩定增加。
3.結合當地自然環境,對泉水排泄區域,采取清淤、建設生態圍堰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恢復出露泉水的自然生態景觀。
4.在出露泉水典型地段安裝監控系統,建設監測設施,對泉水環境、水位、水量、水質全方位實時監控、監測,為系統、科學、有效管理保護泉水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5.推動泉水可持續利用。制定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推動泉水資源的采補平衡和可持續利用,促進生態經濟的發展。
6.強化泉水保護監管。建立健全泉水保護監管體系,加強對泉水保護工作的監督與管理,確保泉水保護工作的落實。
7.健全保護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對泉水保護管理范圍內的農田穩步進行退耕還林還草,因保護和管理致使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根據生態保護補償辦法予以補償。
8.明確保護區內禁止事項。在重點泉水保護區內,不得從事采煤、開礦、開山采石;擅自打井、挖泉、截流、引水;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排放、傾倒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將已污染含水層與未污染含水層的地下水混合開采;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他行為。
三、開發利用規劃
(一)打造一流飲用水品牌
目前,漳源泉、七星泉、元王泉、下莊泉4處重點泉水日出水量總計約1.6萬立方/天,現利用水量約為0.32萬立方/天,開發利用率為20%,開發利用率較低。沁縣4處重點泉水均為含鍶的碳酸鈣鎂型優質天然礦泉水,可與阿爾卑斯山礦泉水相媲美,加大宣傳力度,打造一流礦泉水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促進泉水水資源開發力度,提高泉水資源利用率。
(二)適度開發旅游產業
結合泉水古文化,保護生態的同時,適度開發旅游產業。規劃重點泉水保護區的景觀生態建設,在現存的水文化與古景觀的基礎上,以水與綠地為主體,合理規劃,讓廣荗的綠地與涓涓的泉水溪流,烘托泉水古文化的價值與底蘊。
(三)全面助力鄉村振興
鼓勵泉水所在地或開發主體,立足水資源優勢,發展“優”“特”水岸產業,結合水美鄉村、美麗鄉村等創建,積極對接相關部門,爭取扶持資金,全面助力鄉村振興。
四、任務分工
屬地政府:漳源鎮人民政府、郭村鎮鎮人民政府、冊村鎮人民政府、故縣鎮人民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負責本轄區內重點泉水保護區的工作落實。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重點泉水保護區內依法辦理采礦權的審批。牽頭負責嚴厲打擊未經審批、非法占用、非法開采水資源等行為。
縣水利局:負責重點泉水保護區內水資源優化配置、水土保持等管理工作,為泉水保護管理提供技術指導。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重點泉水保護區整改工作必要經費籌措。
縣發改局:按照泉水保護的有關要求,嚴把項目審批關,除涉及泉水保護項目之外,嚴禁在示范區內建設基地與泉水保護無關的項目。
長治市生態環境局沁縣分局:負責泉水保護區范圍內工業企業廢污水監管,確保達標排放。指導有關鄉鎮村莊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重點泉水保護區內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執法檢查與業務指導,對建筑施工手續不完善的項目依法查處。
縣文旅局:負責指導泉水所在鄉村水岸文化的宣傳與發掘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重點泉水保護區內生態林建設工作。
五、強化保障
(一)加強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做好重點泉水保護利用;要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要相互配合,主動加強聯系,及時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重點泉水保護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依托現代信息技術,通過典型示范、經驗交流等形式,加強正面引導,促進社會公眾自覺樹立保護泉水人人有責的意識,自覺抵制不良行為,營造泉水保護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投入保障。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重點泉水保護區投入,落實重點泉水保護區配套資金,相關部門要積極與省、市有關部門對接,掌握泉水保護最新政策動向,爭取政策資金支持。通過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實行以獎代補等政策措施,創新推進泉水保護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