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具體地址:勝利路33號后院)或是到沁縣檔案局查閱。
一、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具體地址:勝利路33號后院)或是到沁縣檔案局查閱。
●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當面受理公開形式。本機關當面受理點: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355-7022359。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簡報、媒體、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后的20日內公開。
二、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電話:0355-7022359;傳真號碼:0355-7023784;郵政編碼:0464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申請人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公開信息,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①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②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將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③依《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④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將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⑥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⑦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將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四)收費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依申請提供信息,原則上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處理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舉報。舉報電話:0355—7022360,地址:沁縣勝利路33號,郵編:046400,接待舉報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時,下午3∶00至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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